珍稀树种的林木所有权若何界定
《物权法》第四十九条:法令属于国度所有的野活泼动物资本,属于国度所有。《丛林法》第3条第1款丛林资本属于国度所有,由法令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。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《
《物权法》第四十九条:法令属于国度所有的野活泼动物资本,属于国度所有。《丛林法》第3条第1款丛林资本属于国度所有,由法令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。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《
Source:
《物权法》第四十九条:法令属于国度所有的野活泼动物资本,属于国度所有。《丛林法》第3条第1款丛林资本属于国度所有,由法令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。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《丛林法实施条例》第二条:丛林资本,包罗丛林、林木、林木、动物和微生物。这一中的“丛林资本”概念,包罗野活泼物资本正在内。因而,虽然《野活泼物条例》中没有野活泼物属于国度所有,并且《物权法》也没有其他从体能够享有野活泼物所有权,国度对丛林资本中的野活泼物资本享有所有权。因而,自留山上,天然发源、天然发展某人工推进发展的,按照《野活泼物条例》中的“野活泼物”定义,应属于国度所有;但用人工培育苗木栽培的国度沉点野活泼物,不属于对象,归有自留山权证的山从所有;而用来历不种苗栽培的,法令未做明白。至于非林地中发展的国度沉点野活泼物的权属,法令未做明白,若是没有人工栽培的和权属根据,法院一般视同国度所有来看待。